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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海南华侨职教集团教师培训通知

编辑 :学校办公室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29日

华侨职教集团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普通教师省级培训和职教集团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琼教职成[2013]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业务水平,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能力,结合本集团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培训通知。

  一、培训组织和形式

  培训班由教育厅主办,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承办。邀请专家、教授、学者等进行专题讲座。

  二、培训目标

  通过专题报告、案例研讨、互动交流、示范校课程开发专题讲课等形式,了解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符合中等职业教育规律的专业课程体系,提高教师素质,有效开展专业建设,搭建学校之间、学校和专家之间交流的平台。

  三、培训主题

  职教梦、集团梦、学校梦

  四、学习培训内容形式  (注:具体培训内容报到时另发)

  1.中德教育研究院院长高虹专题讲座。

  2.励志教育家符江专题讲座。

  3.海南大学教授詹长智专题报告。

  4.企业家经验介绍。

  5.一线校长专题讲座。

  五、培训对象

  海南华侨职教集团成员或相关中等职业学校的领导、骨干教师、教务科、学生科相关人员及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全体干部、教师。

  六、培训时间、地点和人数

  时  间:2013年7月16—19日(16日下午3:30—5:30报到)

  地  点:海南龙泉乡园度假村(琼文高速公路大致坡路口500米)

  人  数:见培训计划分配表(附件1)

  七、学习培训费用

  学习培训费每人260元/天(海南华侨职教集团教师培训计划分配表内名额免费),交通费用自理。

  八、学习培训证书

  完成培训内容并经考核合格的,将获颁发结业证书,并作为继续教育相关凭证。

  九、培训相关要求

  1.每位学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两张一寸相片,按时报到,报到时把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交给会务组。

  2.参加培训的学员不能带家属,需要接送的学员于7月16日下午4点在省华侨商校集中,统一安排车辆接送。

  3.每位学员要准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旷课。

  4.每位参培教师应该珍惜此次培训机会,自觉自主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参与互动,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有所成。

  5.培训结束后,每人结合自身情况反思内化,撰写一篇学习心得。

  6.培训结束后,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十、培训管理

  1.成立培训专项小组。负责整个会务工作,包含培训方案制定,专家的聘请、通知参训人员、组织协调好培训期间的各项工作等,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任务。

  2.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包括教学档案、学员基本情况档案, 教学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要求、日程表、心得体会、意见反馈表等;学员基本情况档案包括学员登记表 、考勤表、师生通讯录等。

  3.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情况反馈到海南省教育厅。

  十一、联系方式

  陈老师:13036025268 (手机)

  林老师:0898-36610782(办公电话), 13647577326 (手机)

  传  真:0898-65851784(自动接收)

  邮  箱:82166352@qq.com

 

 


海南华侨职业教育集团

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

2013年7月9日